未供完房离婚怎么判

乐清刑事律师 2025-04-10
法律分析:
(1)对于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法院会遵循房屋产权归属原则,将房屋判归产权登记方,未还清贷款作为其个人债务。同时,会考虑到婚后另一方参与还贷及房屋增值的贡献,要求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婚后购买的房屋,无论登记情况,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确定房屋归属并由获得方继续还贷,同时给予另一方补偿,补偿金额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提醒:
离婚分割未供完的房屋时,不同的购买时间和登记情况处理方式有差异,因具体案情复杂多样,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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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一方购房登记在其名下且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保留好共同还贷的相关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等。在离婚协商时,可与对方就婚后共同还贷支付款项及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的补偿进行沟通。若协商不成,及时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权益。

(二)婚后购房的情况:夫妻双方可先自行协商房屋归属和补偿问题。若无法协商一致,积极收集购房款支付凭证、还贷记录等材料,向法院提供,以便法院在判决时综合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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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方婚前买房且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未还清房贷,法院通常将房子判给产权登记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产权登记方要补偿另一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对应增值部分。
2.婚后买房,不管登记在哪方名下,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确定归属后,得房一方继续还贷并补偿另一方,补偿金额综合多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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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未供完房离婚时,婚前一方购买登记在其名下且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归产权登记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需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婚后购买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获房方继续还贷并补偿另一方。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婚前一方购买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其购房行为在婚前完成,产权登记也为其个人,所以房屋归产权登记方合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因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这部分款项及对应增值部分,产权登记方需补偿另一方。而婚后购买的房产,不论登记在谁名下,因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判决时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确定房屋归属后,获房方继续还贷并给予另一方补偿,补偿金额综合多因素确定。如果您在离婚房产分割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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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时未供完房法院处理方式分两种情况。若一方婚前购房且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房屋归产权登记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产权登记方要补偿另一方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
2.若房屋婚后购买,无论登记情况,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确定房屋归属,获房方继续还贷并补偿另一方。补偿金额综合购房款、已还贷金额、房屋增值等因素确定。
3.建议离婚双方提前沟通协商房产处理方案,若协商不成可咨询专业律师,提供详细购房及还贷情况,律师能依据具体情况提供准确法律建议,帮助争取合理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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